飞鹿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5 21:29:53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
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作为投票对象的
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5.00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
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7.00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
案》
8.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
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11.00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
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二包含的 10 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提案一至提案九、提案十一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9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通信地址: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邮编:412003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联系邮箱:zzfeilu@zzfeilu.com
联系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邮政编码:41200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5
2、投票简称:飞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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