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9:2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牛经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4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5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55
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 ...... 1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大连重工 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工装备集团、控股股东 指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指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仅限用于货币量词时)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连重工 股票代码 00220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大连重工
公司的外文名称 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DHH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孟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朝昌 李慧
联系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电话 0411-86852187 0411-86852802
传真 0411-86852222 0411-86852222
电子信箱 dlzg002204@dhidcw.com dlzg002204@dhidcw.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452,772,298.04 7,005,769,656.75 7,005,769,656.75 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2,182,718.69 274,127,588.78 274,127,588.78 13.88%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65,267,971.79 232,228,302.63 232,228,302.63 14.2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1,270,182.95 20,102,546.68 20,102,546.68 105.30%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33 0.1427 0.1427 1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33 0.1427 0.1427 1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9% 3.89% 3.89% 0.30%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6,836,572,477.13 26,326,228,649.29 26,326,228,649.29 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62,860,253.79 7,328,856,634.90 7,328,856,634.90 3.19%
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 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85,929.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