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5 19:03:52
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www.cnstock.com、www.stcn.com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芯能科技 6031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健 董雄才
电话 0573-87393016 0573-87393016
办公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电子信箱 xnkj@sunorensolar.com xnkj@sunorensolar.com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 EPC(资源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储能(工商业储能+储能产品)以及充电桩投资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2.2.1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 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 BIPV(光伏
装机规模超 100MW,具备成熟的 BIPV 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户用光伏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模式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业主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上网电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同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信用情况、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度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 20 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为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者不易介入。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示意图
2.2.2 光伏电站 EPC 业务(资源开发+EPC+运维)
光伏电站 EPC 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子业务:一是 EPC 业务,电站投资方负责提供建设光伏电站的所
需资源及所需资金,公司根据投资方需求提供 EPC 服务实现收入,EPC 承包范围可涵盖屋顶整理、电站设计、施工安装、自产组件供应、配件采购、试运行、并网支持等多环节,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该项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二是光伏项目开发及
设自持电站,在满足自持电站业务需求前提下,若有余力将合理发展此项业务;三是电站运维业务,公司通过多年的电站运维积累,已具备成熟的运维体系、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为电站持有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维服务实现运维收入。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分布更加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电站持有方对运维需求放大。公司在运维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能够与电站持有方形成优势互补,预计该业务收入有望增长。
2.2.3 光伏产品业务
光伏产品业务主要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组件生产规模较小,其定位是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及订单情况生产销售光伏组件。
2.2.4 储能业务
储能业务主要分为工商业储能和储能产品两项子业务。工商业储能业务主要指工商业储能系统的投资运营或者提供 EPC 服务。目前仍处在单点布局逐步推进的状态,采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业务策略,当前虽然工商业储能业务收入开始增加,但收入体量仍然较小;储能产品业务主要指的是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共有离网储能逆变器、便携式移动电源和并离网储能逆变器三大产品线,已完成核心功率段的技术、功能、外观升级迭代和产品定型,通过美国 FCC、欧盟 CE、澳洲 SAA 等关键市场认证,初步具备规模化销售条件,当前正在努力开拓市场中。
2.2.5 充电桩业务
充电桩业务主要为充电桩的投资运营。主要依托现有分布式光伏屋顶资源企业主,在业主产业园区及网点投资、铺设并持有、运营直流快充充电桩。充电桩对外部运营车辆及企业员工提供充电服务,并根据电网购电价格向电动车主收取相应的充电电费及服务费。当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按照“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稳健发展该业务。
2.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593,812,197.72 4,297,315,567. 4,297,315,567. 6.90
63 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95,241,618.92 2,189,908,044. 2,189,908,044. 0.24
净资产 36 3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调整后 调整前 期增减(%)
营业收入 363,060,120.79 338,637,150.59 338,637,150.59 7.21
利润总额 125,575,618.33 120,215,321.46 120,215,321.46 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5,345,298.27 104,156,114.79 104,156,114.79 1.1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3,389,302.75 97,030,626.85 97,030,626.85 6.5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9,814,999.34 155,471,001.66 155,471,001.66 -29.37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4.96 4.96 减少0.2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0.00
注: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
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4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