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鑫铂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8-21 18:10:13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2231 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军、音少杰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6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 14:30 在安徽省天
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
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50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459,7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2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1,290,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67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14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69,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23%。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与本次相关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不计入相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9,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
反对 236,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0,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46%;反对 236,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9,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
反对 236,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0,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46%;反对 236,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1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
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7%;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1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
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7%;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投票计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1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
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7%;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1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
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7%;反对 234,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5,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3%;
反对 235,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9%;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6,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46%;反对 235,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1%;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1,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

鑫铂股份003038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