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资运营)
公告时间:2025-08-20 19:52:07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邦医药
股票代码:605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5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0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邦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资运营 指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国邦医药、目标公司 指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8592788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5楼
法定代表人:姜扬剑
成立时间:2007年2月15日
营业期限:2007年2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资运营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有无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姜扬剑 男 中国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浙江杭州 无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资运营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护卫 603373.SH 41.8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 002761.SZ 35.89%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 600704.SH 27.1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环能 603071.SH 15.34%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营建筑 01582.HK 25.92%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华数科 688789.SH 5.07%
其中,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物产中大间接持有物产环能15.34%股份;通过浙江建投间接持有华营建筑25.92%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自身投资需求,认可国邦医药的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0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6.8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人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浙资运营 0 0 38,306,303 6.85
合计 0 0 38,306,303 6.85
二、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2025年8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股东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洪德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世庆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洪德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世庆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445,600股、10,227,103股、633,600股,合
计38,30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
1、协议主体
甲方1: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2:潍坊洪德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3:绍兴世庆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合称为“甲方”或“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邱家军
2、交易方式及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拟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8,306,303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条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及支付时间向甲方进行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标的股份转让对价为20.66元/股(含税价款),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91,408,219.98元。
3、股份转让的价款支付、资金来源及股份交割
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的40%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的60%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乙方于本次交易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5个交易日内向结算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甲方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申请,丙方应协助甲乙方完成上述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的取得及后续标的股份的过户。
乙方承诺其股份转让款资金来源合法。
4、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甲方、丁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正常稳定进行,不会发生重大影响,并维持公司章程及现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妥善维护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业务的良好状态。
过渡期内,甲方应保证不会就标的股份与任何第三人洽谈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或意向等任何安排,不会将标的股份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
在过渡期内,如果甲方未遵守或未完成其应依照本协议应遵守或满足的约定、条件或协议,或在过渡期内发生可能对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有义务在知悉该等行为或事件后尽快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目标公司及/或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根据情况向目标公司及/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税务和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
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收费及支出。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