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8:08:37
乐心医疗 2025 年公
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17,289,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30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合计人
民币 28,247,672.4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注: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得参与权益分派,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
股份 912,200 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 217,289,788 股 = 公司目前总股本
218,201,988 股-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912,200 股;下同。
2、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
计算如下:每 10 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 10 = 28,247,672.44 ÷ 218,201,988 × 10 = 1.294565 元(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的前
一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 0.1294565 元/股。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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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 217,289,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
2025 年半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 28,247,672.4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披露权益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分派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912,200 股后的 217,289,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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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12,200 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8 潘伟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
计算如下:每 10 股派息 =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 10 = 28,247,672.44 ÷ 218,201,988 × 10 = 1.294565 元(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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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的前
一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 0.129456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等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利路 105 号乐心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薇
咨询电话:0760-85166286
咨询邮箱:ls@lifesense.com
八、备查文件
1、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