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9:03:53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38,356,8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390,550股后的
股份数 134,966,3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24,293,940.8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9.71 元/股调整为 9.53 元/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1 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
(六)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4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七)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八)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十)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十二)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四)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五)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价格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38,356,8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390,550股后的股份数134,966,3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4,293,940.8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9.71-0.18=9.53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9.71 元/股调整为 9.53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作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作废/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回购注销的原因、人数、数量及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作废及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