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7:55:35
证券代码: 300761 证券简称: 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6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 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结合江苏立华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
展前景,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 该事项已经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8,798,767.04 元,
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11,467,781.74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993,197,427.11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82,197,529.16 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 (国发〔 2024〕 10 号) 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提高分红水平、 增加分红
频次, 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 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以及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拟定中
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7,269,64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26,964.10 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 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 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 本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 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现
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兼顾了股东
的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 同
意该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 有关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四、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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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