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5-08-18 1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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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责......2
第三章 会计政策......4
第四章 预算管理......14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14
第六章 资金运行管理......17
第七章 应收账款管理......18
第八章 存货管理......22
第九章 投资管理......24
第十章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26
第十一章 基本建设管理......31
第十二章 筹资管理......35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管理......37
第十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39
第十五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42
第十六章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43
第十七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资金的安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管体系,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单项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公司资金运用安全高效,监控到位。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等的批准职权。
(二)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行使审议权,批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领导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财务决策等。
(四)财务总监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1、具体组织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2、负责具体编制和执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
3、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4、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搞好公司资产和资金的管理及运作,当好参谋助手。
5、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的设置和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财
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及福利等方案的制定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研究和审查。
7、负责加强与合作银行、审计、财税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8、负责会签或签署财务预算、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9、对公司财务经理的聘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五)财务经理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责:
1、负责主持公司财务部的工作,组织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分工,切实地完成各项财务会计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4、负责组织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参与经济责任制的考核,促进公司各单位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保证准确、及时地上报。
6、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各项资产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组织公司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和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定期核对清收应收账款,控制资金风险。
8、负责及时、准确的组织办理银行结算、资金收支、纳税申报等业务。
9、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和会签认证。
10、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
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八)财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应当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九)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十)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进行监交。
(十一)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经理执行监交;财务经理的交接由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三章 会计政策
第五条 会计制度及会计期间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
年度。
第六条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记账基础和会计计量属性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第八条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九条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
算方法应予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分批认定法核算;领用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存货的数量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第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2、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对子公司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按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四)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第十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三)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1、对于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2、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三)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类 3-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