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7 15:33:59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下午 2:30 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雄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 2025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武汉凡谷
电 子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生效后,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张林女士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董
事会目前空缺一名董事。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王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声明:王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4.9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相关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中国银行武汉分行 0.9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 0.7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1.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1.3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0.4
总计 4.9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12、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王波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波先生,1977 年生,工程硕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监。
王波先生 2001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研发中心中试部、信息中心、研发中心射频部、研发中心软件部、研发中心预研部等部门工作。王波先生拥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算法设计及技术团队管理经验,主导开发的“介质滤波器的激光加工装置”“一种介质滤波器调试测试治具”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王波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波先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