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5 17:38:34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全文“监事” 删除“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 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对外 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承包工程;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务;对外承包工程;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视传输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 维修;通讯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算
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华东计算技术研究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华东计算技术研究
所。 所,其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为 2873.8
万股,出资方式为以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
为 1993 年 9 月。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 5,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2,421,454 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2,421,454 股。 682,421,45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2,421,454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