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2 19:41:40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富瀚”)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拟解散清算及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瀚壹卓”)因拟解散清算,其持有的鸿富瀚股份4,2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966%)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徐州瀚壹卓32名合伙人名下。
近日,公司收到徐州瀚壹卓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其持有的鸿富瀚股份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入数量 占鸿富瀚总股 股份性质
(股) 本的比例(%)
1 黄炎珍 577,936 0.6422 无限售流通股
2 张丽娟 571,719 0.6352 无限售流通股
3 毛莹 571,719 0.6352 无限售流通股
4 徐州瀚壹 杨钢 441,219 0.4902 无限售流通股
5 卓创业投 张定文 81,433 0.0905 无限售流通股
6 资合伙企 陶兴厚 228,066 0.2534 无限售流通股
7 业(有限 吴晓升 169,147 0.1879 无限售流通股
8 合伙) 楼颂萍 169,147 0.1879 无限售流通股
9 马文文 169,147 0.1879 无限售流通股
10 赵子龙 149,144 0.1657 无限售流通股
11 刘巍 124,287 0.1381 高管锁定股
12 叶玉龙 84,574 0.0940 无限售流通股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入数量 占鸿富瀚总股 股份性质
(股) 本的比例(%)
13 彭建春 73,298 0.0814 无限售流通股
14 李涛 73,298 0.0814 无限售流通股
15 张定澎 73,298 0.0814 无限售流通股
16 王伟 73,298 0.0814 无限售流通股
17 杨继广 73,298 0.0814 无限售流通股
18 邓佑礼 62,143 0.0690 高管锁定股
19 郎云春 56,382 0.0626 无限售流通股
20 艾茂青 56,382 0.0626 无限售流通股
21 陈新峰 56,382 0.0626 无限售流通股
22 邵永杰 39,467 0.0439 无限售流通股
23 刘仁武 39,467 0.0439 无限售流通股
24 张思明 43,500 0.0483 高管锁定股
25 王丹阳 39,467 0.0439 无限售流通股
26 张景光 31,574 0.0351 无限售流通股
27 张毅光 28,192 0.0313 无限售流通股
28 张利云 28,192 0.0313 无限售流通股
29 杨聪 11,277 0.0125 无限售流通股
30 曾燕玲 11,277 0.0125 无限售流通股
31 张美霞 11,277 0.0125 无限售流通股
32 张莎莉 7,893 0.0088 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4,226,900 4.6966%
注: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下同。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方式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徐州瀚壹卓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变动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人员 职务 间接 占当前 直接 占当前 间接 占当前 直接 占当前
姓名 持股 总股本 持股 总股本 持股 总股本 持股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刘巍 董事、财务总监 124,287 0.1381% 0 0.0000% 0 0.0000% 124,287 0.1381%
张思明 董事、副总经 43,500 0.0483% 0 0.0000% 0 0.0000% 43,500 0.0483%
理、董事会秘书
邓佑礼 监事会主席 62,143 0.0690% 0 0.0000% 0 0.0000% 62,143 0.0690%
以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并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徐州瀚壹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流通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所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条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减持数量及方式:本企业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
(5)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