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8:27:42
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 号)同意注册,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38.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674.8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63.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6-1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 20,945.06 20,945.06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2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5,267.80 5,267.80
3 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 5,282.85 5,282.85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47,495.71 47,495.71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信通电子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信通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