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公司章程
公告时间:2025-08-11 18:27:42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一节 监事 ...... 39
第二节 监事会 ......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7
第一节 通知 ...... 47
第二节 公告 ...... 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二章 附则...... 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265170726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或“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邮政编码 25508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卓越的行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提供
商,通过持续不断地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实现员工、股东、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仪器仪表、低压电器、电缆监测
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IC 卡读写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备租赁;安防、电力工程施工及维护;电力设施承装(修、试);通信、电力设备检测、维修技术服务;电力器材、电力机具、绝缘产品、机电产品、电力设备及配件、五金销售;电力、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装置、消防器材及设备销售、安装及服务;网络布控、监控、防盗报警工程、智能小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安装;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出资:
公司是由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李全用 1602.3 53.41 净资产折股
2 王乐刚 463.8 15.46 净资产折股
3 王丙友 381.9 12.73 净资产折股
4 李莉 122.7 4.09 净资产折股
5 蔡富东 88.8 2.96 净资产折股
6 王泽滨 88.8 2.96 净资产折股
7 刘在平 27.3 0.91 净资产折股
8 吕昌峰 27.3 0.91 净资产折股
9 任德保 20.7 0.69 净资产折股
10 王淑鹏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1 邹海涛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2 许宝进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3 李幼为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4 管东胜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5 冀刚卫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6 耿海霞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7 崔利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8 张爱锋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19 孙红玲 13.5 0.45 净资产折股
20 王敏 6.9 0.23 净资产折股
21 卜涛 6.9 0.23 净资产折股
22 李金刚 6.9 0.23 净资产折股
23 魏连刚 6.9 0.23 净资产折股
24 耿玉杰 6.9 0.23 净资产折股
25 唐坤 6.9 0.23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000 100.0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发起人的出资已到位。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5,6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
值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