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兴民智通-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公告时间:2025-07-29 20:32:5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4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8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0
第十一章 附则 ...... 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720751371J。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60万股,于2010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民智通”)
英 文 全 称 : XingminIntelligentTransportationSystems(Group)Co.,Ltd. ( 简 称
[XingminITS])
公司住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26571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570,4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总裁”,除同句外,是指公司的总裁和执行总裁,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和细则中对“总经理”的表述均指代“总裁和执行总裁”:对于“副总经理”的表述均指代“副总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市场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诚信经营、规范治理,高质量、高效率地合法从事各项经营活动,为社会提供价值,为股东创造合理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各发起人在公司发起设立时持有的股份数额及其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1 王嘉民 9152.40 净资产
2 姜开学 804.78 净资产
3 邹志强 789.00 净资产
4 崔积旺 789.00 净资产
5 姜开云 94.68 净资产
6 张 波 78.90 净资产
7 刘云利 134.13 净资产
8 梁群升 157.80 净资产
9 王 兵 142.02 净资产
10 高赫男 126.24 净资产
11 梁志善 110.46 净资产
12 周文学 126.24 净资产
13 王杰功 94.68 净资产
14 崔积和 157.80 净资产
15 管海清 88.37 净资产
16 宋福波 94.68 净资产
17 张文峰 78.90 净资产
18 姜 海 63.12 净资产
19 刘荫成 110.46 净资产
20 吕守民 15.78 净资产
21 张发志 23.67 净资产
22 张 涛 63.12 净资产
23 陈云经 31.56 净资产
24 张 鹏 23.67 净资产
25 王金逊 15.78 净资产
26 宋连忠 36.29 净资产
27 王 强 17.36 净资产
28 李元建 583.86 净资产
29 吕荣广 394.50 净资产
30 刘殿强 552.30 净资产
31 臧运平 31.56 净资产
32 刘振国 15.78 净资产
33 姜 军 23.67 净资产
34 彭忠臣 23.67 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