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29 17:12:3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股票代码:600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公司分立)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兵器装备 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中国长安汽车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安动力/上市公司/公司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辰致集团 指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分立 指 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独立中
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分立协议》 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兵器装备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 许宪平
注册资本 1656495.21273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29L
设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
务;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
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
经营范围 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
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股东名称 国务院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权
1 许宪平 男 中国 董事长 北京 无
2 周治平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北京 无
3 沈同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无
4 程道然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无
是否取得其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权
5 王宏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无
6 刘林宗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无
7 葛小春 男 中国 董事 北京 无
8 余松 男 中国 职工董事 北京 无
9 张健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北京 无
10 叶文华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北京 无
11 董元 男 中国 总会计师 北京 无
12 王俊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北京 无
注:上表为分立重组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后续安排将根据规定履行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东安动力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625);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98);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550);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550);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189);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265);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1292);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8815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606)。
本次分立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东安动力、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对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独立中央企业,名称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增持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独立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分立协议》约定,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兵器装备集团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兵器装备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辰致集团间接持有237,593,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9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将由兵器装备集团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时点 持股主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辰致集团 237,5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