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21:19:24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烟台凯文 持股 5%以 3,442,400 5.55%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投资中心 上股东、实 分派转增股)
(有限合 控人一致
伙) 行动人
刘文义 持股 5%以 34,964,800 56.32%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上股东、控 分派转增股)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董事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 持数量 减持 拟减持
减持 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占总股 价格 股份来
方式 期间 原因
(股) 本比例 区间 源
(%)
烟台凯文 620,000 0.9987% 集中 自本公 根据 上市前 经营发
投资中心 竞价 告披露 承诺 取得 展需要
(有限合 之日 30 不低 (含权
伙) 个交易 于公 益分派
日之后 开发 转增
的三个 行价 股)
月内 格
刘文义 620,000 0.9987% 大宗 自本公 根据 上市前 个人资
交易、 告披露 承诺 取得 金需求
集中 之日 30 不低 (含权
竞价 个交易 于公 益分派
日之后 开发 转增
的三个 行价 股)
月内 格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文义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在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不超过 1,24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1.9974%,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之规定,提前 30个交易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经营发展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刘文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