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卧龙新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19:33:55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2 亿元;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9)。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希全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70)。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