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19:33:11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更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