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20:25:25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根据《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王乐宇先生;
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胡鹏翔先生,其中苏武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冯毅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冯毅、苏武俊、胡鹏翔、陈东阳、王乐宇,其中冯毅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苏武俊、胡鹏翔、王乐宇,其中苏武俊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胡鹏翔、冯毅、苏武俊,其中胡鹏翔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鹏翔、冯毅、苏武俊,其中胡鹏翔为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苏武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聘任冯毅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娜女士、陈东阳先生、梅琴女士、冯鸣先生、王晶女士、冯羽健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东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晶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相关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李映照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铁波先生、李映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将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蔡威先生持有150,000股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铁波先生、李映照先生、蔡威先生已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规定。
宋铁波先生、李映照先生、蔡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宋铁波先生、李映照先生、蔡威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冯毅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 EMBA。
现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冯毅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冯毅先生持有 170,724,933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22.51%。
冯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毅先生与公司之副总经理冯鸣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娜女士:1981 年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新媒体事业部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王娜女士持有 3,553,125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47%。
王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东阳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本科学
历。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集团报表合并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部经理等。
陈东阳先生持有 388,500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05%。
陈东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梅琴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行政总监、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东诚毅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油墨事业部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
梅琴女士持有 285,000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04%。
梅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冯鸣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英国东安吉利亚大学发展学硕士。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肇庆市高要区政协委员。曾任公司油墨事业部副总经理、林化事业部副总经理、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冯鸣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之子。除此以外,冯鸣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晶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新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广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部记者。
王晶女士持有 244,125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03%。
王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冯羽健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CEO,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创新发展智库专家、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冯羽健女士持有 617,925 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08%。
冯羽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