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23 19:34:1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10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6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议程(开始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13:30)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3、主持人宣读现场计票监票办法,选举计票监票人员
4、审议议案,并请股东提问
5、股东投票表决
6、统计表决结果
7、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9、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3、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四《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ICT业务团队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五《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