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3 19:34:46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发出,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华胜天成科
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名,监事会主席符全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