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H股公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
公告时间:2025-07-22 21:15:46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閣下所持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
江 蘇 龍 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1)建議更改公司名稱、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
(2)建議修訂及增加公司治理制度;
及
(3) 202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7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3頁。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務請將隨附之臨時股東會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盡快填妥及交回,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開始前24小 時(即 不遲於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香港時間))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
2025年7月22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3
附錄一 — 修訂公司章程 ...... 8
附錄二 — 股東會議事規則 ...... 81
附錄三 — 董事會議事規則 ...... 106
附錄四 — 獨立董事議事規則 ...... 129
附錄五 — 防範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管理辦法 ...... 146
附錄六 — 對外投資管理辦法 ...... 153
附錄七 —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 166
附錄八 — 股東會網絡投票工作制度 ...... 186
附錄九 — 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 195
附錄十 — 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 ...... 207
附錄十一 —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 ...... 219
附錄十二 — 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 ...... 231
附錄十三 —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 240
附錄十四 — 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 260
附錄十五 — 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 268
附錄十六 — 會計師事務所選聘制度 ...... 280
附錄十七 — 子公司管理辦法 ...... 289
202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 E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3年3月11日在中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前身江蘇龍蟠石化有限公司於2014
年1月23日根據中國公司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3906)及H股於聯交所上市
(股份代號:2465)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召開的202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以供股東考慮並
酌情批准(其中包括)(i)建議更改公司名稱、修訂公司章程並
取消監事會;及(ii)建議修訂及增加公司治理制度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將
以港元買賣,並於聯交所上市交易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5年7月18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為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
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
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
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釋 義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監事會」 指 本公司監事會
「%」 指 百分比
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
江 蘇 龍 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石俊峰(主席) 中國
呂振亞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秦建 恆通大道6號
沈志勇
張羿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非執行董事: 灣仔
朱香蘭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46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慶文
葉新
耿成軒
康錦里
敬啟者:
(1)建議更改公司名稱、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
(2)建議修訂及增加公司治理制度;
及
(3) 202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I.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相關資料供 閣下就於臨時股東會上有關(其中包括)(i)建議
更改公司名稱、修訂公司章程並取消監事會;及(ii)建議修訂及增加公司治理制度的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II. 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7月2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i)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及(ii)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
董事會建議將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由「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英文名稱由「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更改為「JiangsuLopal Tech. Group Co., Ltd.」(「更改公司名稱」);及(ii)修訂公司章程以反映(其中包括)取消監事會。本公司英文股票簡稱和中文股票簡稱將維持不變。
更改公司名稱之理由
本公司成立於2003年,經過二十多年的策略性增長與發展,本公司亦透過其附屬公司擴大其產品組合、規模及在業界的市場佔有率。憑藉持續的指數級增長,本公司的版圖得以轉型,正式採用「集團」的稱號代表與本公司擴大後的企業架構在策略上保持一致。董事會相信,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將為本公司提供更合適的企業形象及身份,更能反映本公司的業務現狀及未來發展方向。這將有利於本公司未來的業務發展。因此,董事會認為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更改公司名稱之條件
建議更改公司名稱須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i) 批准更改公司名稱及修訂公司章程的特別決議案在臨時股東會上獲股東通過;及
(ii) 本公司向中國工商管理、稅務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行政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獲得
登記批准。
待上述條件獲達成後,本公司將向香港公司註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