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9:56:02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
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号公司本部 2 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
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前分别以
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副董事长崔建友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寻求协同效应,有效把握新的市场机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同意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江控创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15.12 亿元设立神火高质量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 12.00 亿元,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 3.00 亿元,安徽江控创
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 1,000.00 万元,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 2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基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48,8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中 6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1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
身故,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17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77%,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回购价格为1.83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 名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46,17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49,350,569 股减至 2,249,004,399股,注册资本将由 2,249,350,569 元减至 2,249,004,399 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河南省深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部署,培育公司在能源供应领域新业务、新产能,公司决定与清洁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清能院”)、河南鑫泰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泰”)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河南省深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清能院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河南鑫泰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入南华北盆地深部煤系气、氦气科研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布局非常规天然气、氦气等产业,公司决定联合清能院、河南鑫泰共同开展南华北盆地深部煤系气、氦气科研项目,聚焦攻克深部资源勘探与开采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本项目科研投入 8,000.00 万元,其中,清能院投入 3,200.00 万元、河南鑫泰投入 2,400.00 万元、公司投入 2,400.00 万元。各方将单独设立科研投入专用账户,根据项目研发进度与实际需求,及时、足额落实科研资金,保障地质勘探、技术实验、设备研发等科研活动有序开展。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6869%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铝箔行业的市场地位,聚焦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作为意向受让方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6869%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上述股权已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 29,829.09 万元,鉴于具体交易价格将以竞价结果确定,公司将根据竞价情况及时履行披露程序。若公司在公开挂牌交易中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完成后,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686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为切实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 年度拟捐赠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用于防汛救灾、灾后重建、慈善救助、科教文体、乡村振兴及见义勇为等工作。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249,350,569 元。 2,249,004,399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2,249,350,569 股,每股面值 1 元 2,249,004,399 股,每股面值 1
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