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研: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7-22 19:23:50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和/或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过户/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1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801.00万股的1.5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71%;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29%。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6.85元/股。
五、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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