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5:33:50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42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0,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000.00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全资子公司
不适用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45,948.48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30.88%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在鄂尔多斯银行办理的人民币 2 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鄂尔多斯银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2 亿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务加速到期的,则为按约定加速到期后的履行期限)。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预计提供新增担保总额度为 5 亿元,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
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3 号)。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 担 是 是
担 保 保 方 担 保 额 度 担 保 否 否
担 被 担 方 持 最 近 截至目前 本 次 新 增 占 上 市 公 预 计 关 有
保 保方 股 比 一 期 担保余额 担 保 额 度 司 最 近 一 有 效 联 反
方 例 资 产 (万元) (万元) 期 净 资 产 期 担 担
负 债 比例(%) 保 保
率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公 鄂 尔 36 个
司 多 斯 100% 27.09 5,000.00 20,000.00 13.24 月 否 否
水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法定代表人 张思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24MA0MY1TY8T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 109
国道南 601 米处
注册资本 84,131.77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陆
地管道运输;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5,074.89 142,098.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6,594.55 44,543.54
资产净额 98,480.33 97,554.49
营业收入 18,966.60 82,164.77
净利润 788.13 4,431.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贷款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担保金额: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36 个月(如主债务加速到期的,则
为按约定加速到期后的履行期限)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结合鄂尔多斯水发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鄂尔多斯水发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948.48 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4,748.47 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