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关于本次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7-21 20:50:3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说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和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上机构均为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处于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诉讼事务咨询、谈判等破产重整相关法律服务。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授予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并多次被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优秀机构会员”,具备丰富的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的执行经验。公司聘请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有利于充分识别和控制破产重整投资方面的专业风险,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具有必要性。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说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