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8:31:14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5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3,849,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1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4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436,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0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1,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41,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1《关于补选哈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611,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060%。
哈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1.02《关于补选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8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0,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559%。
毕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