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8:29:03
证券代码:87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5-103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19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19 日起生
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415,283 股,占公司股本的 56.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蔡秋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7月 19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47,9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邓小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7月 19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4,43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温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7月 19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奚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年 7月 19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财务 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对议案相关的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拟选举的董事 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意将 本次审议相关的候选人任职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温莉女士 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符合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资格要 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 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温莉女士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含控
姓名 不再担任的职务 职务变动原因
股子公司)
张莉评 董事、副总经理 届满到期 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王露 董事 届满到期 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
(2)在本人担任倍益康董事期间,本人应当向倍益康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通过公司回购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不能有效稳定公司股价,或者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 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未能通过,或者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增持股份已经达到本预案上限,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买入 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未能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者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未能通过,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前述情况下未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向公司提出增持方案,或者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已经达到本预案上限,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出其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公告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用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等额资金在应付其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3、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
(1)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涉及到的发行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3)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4、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
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通过公司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时披 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 红和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将 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公司将依法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 改正情况。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 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三)《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月 21日
附件:
1.张文先生简历
张文,男,197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
位。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成都千里电子设备厂厂长;2006 年 3 月至 2016 年
7月,任成都千里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成都文菊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今,任深圳市倍益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东莞市倍益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11 月至今,任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文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秋菊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先生系 5%以上股东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秋菊女士、董事王雪梅女士、董事邓小浪先生、董事曾伟先生、财务负责人温莉女士为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张文先生系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王雪梅女士、董事邓小浪先生、董事曾伟先生为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除上述情形外,张文先生不存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
2.蔡秋菊女士简历
蔡秋菊,女,1981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千里电子设备厂综合部部长;2006年 3 月至 2016 年 7月,历任
千里电子设备厂综合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