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盈趣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公告时间:2025-07-16 21:24:3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内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②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③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包括全
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合署办公。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应当配合审计部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属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审计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六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
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并回避,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九条 审计部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前款规定的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
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部的正常运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部和
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公司经费预算,以保证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公司的经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资料,应当无条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及时掌握信息。
第十三条 审计部在审计过程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参加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以及检查公司及投资企业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4、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5、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或个人,经主管审计负责人批准,可采取封存有关账册、冻结资产等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并提
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及改进的建议;
8、内部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缺陷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总裁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9、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0、向审计委员会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审计结果,审计部有下列处理权:
1、责令限期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和费用;
2、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3、责令退还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4、冲转和调整有关账目;
5、根据审计结论必须做出处理的其他权限。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任职素质和技能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业务、能够胜任工作,应当具有审计专业或财务、财经类专业学历和相关职称。
2、审计人员应当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泄露公司秘密,不玩忽职守。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
报复。
第十七条 审计部在实施各项审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的五条标准,即: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处理有据,反馈落实。
第三章 内部审计对象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对象为:公司的各个部门、内部机构、非法人独立核算
单位、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十九条 审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审
计,包括:
1、对子公司、分公司实施经营业绩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审计;
2、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
3、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合同或发生重大经济问题时,可随时进行专项审计;
4、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从事例行的内部审计。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董事会及审
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内部审计部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审计项目的立项,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由公司相关部门、
分(子)公司提出报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审计项目立项后,由负责审计的人员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审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
第二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应当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和取证签证单,
并保证其真实性、备查和存档;审计终结后,审计组应在 15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经审计组成员集体讨论,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被审计者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被审计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其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部应将审计报告附被审计者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委员会,经审计核准的审计报告是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的有效依据。
第二十三条 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职权范围
内按以下规定办理:
1、被审计单位、个人没有或有轻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财务收支规定行为的,出具审计意见书;
2、对被审计单位、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和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二十四条 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送达被审计者后,被审计者必须执
行审计处理决定。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的,可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审计部安排其他内部审计人员复审。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审计部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后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特殊情况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章 内部审计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的,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

盈趣科技002925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