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关于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37:36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电解液供应的框架性协议,协议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告正文。
一、协议签订情况概况
2025 年 7 月 15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九江天赐向楚能新能源预计供应电解液系列产品总量
不少于 55 万吨。具体的合作项目以及对应的合作产品型号、供应量,由双方另行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星光大道 48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公司名称: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德明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科源路 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活动(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外)(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并不得借投资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公司名称: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德明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龙泉大道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 1: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 2: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3: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电解液系列产品
3、协议内容
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止),乙方向甲方供应总量不少于 55 万吨的电解液系列产品。产品销售单价受碳酸锂价格波动影响,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协议约定逐月确定。
合同期限内,以双方已达成一致的产品价格或计价标准为准,双方合作产品型号及价格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在协
商期间乙方确保不断供。
4、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达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行业上下游形成紧密的供需联动,长期互利共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 2025 年至 203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已对预计采购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金额、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采购订单约定执行,因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框架协议名称:《物料供货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宁德凯欣(包含其关联公司)向宁德
时代(包含其关联公司)预计供应固体六氟磷酸锂使用量为 58,600 吨的对应数量电解液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
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公告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截至目前,该
协议项下电解液业务正常进行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不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后续如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