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20:23:3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交易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 501 号公司 108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马瀛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516 人,代表股份 106,895,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98%。其中,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04,469,1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2468%。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4 人,代表股份 2,42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9%。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06,8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
反对 63,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
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31,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25%;
反对 63,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65%;
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5,71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60%;
反对 1,139,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0%;
弃权 4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46,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727%;
反对 1,139,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551%;
弃权 4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5,714,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5%;
反对 1,14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8%;
弃权 41,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4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68%;
反对 1,14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81%;
弃权 41,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瀛先生、龙云飞先生、武汉璟先生、姜宏先生、陈铁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马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80,46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69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11,28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7921%。
表决结果:马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龙云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68,723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58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099,544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3081%。
表决结果:龙云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武汉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73,655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6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04,47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5113%。
表决结果:武汉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姜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68,781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58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099,602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3105%。
表决结果:姜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陈铁军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69,471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5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00,292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3389%。
表决结果:陈铁军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相宁先生、周邵萍女士、鞠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杨相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77,23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6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08,055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6588%。
表决结果:杨相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周邵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70,666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6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01,487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3882%。
表决结果:周邵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鞠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为105,570,723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76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为 1,101,544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45.3905%。
表决结果:鞠铭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晓红、朱丹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