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19:40:37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部分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统一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上述修订及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也不再逐项列示。
除前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本次修订的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提交股
号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买卖股票与 修订 否
沟通报备制度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3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上述制度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内容 本次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组织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上海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4,053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股 4,053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上交所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engdu Olymvax 英文全称:Chengdu Olymvax
Biopharmaceuticals Technology Co.,Ltd. Biopharmaceuticals Inc.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93.36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93.36 万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 元。
资本数额的变更,应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本章
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