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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19:10:38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57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91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82.0252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8%,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63 元/份。
2.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 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3年4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5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4. 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57)。
6.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按10.46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78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262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7.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调离公司、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87名调整为97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339万份调整至5,314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90.8%;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515万份调整至540万份。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0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147名调整为144名,数量由278万份调整至270.1856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61%。

3.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6元/股调整为10.26元/股。
4.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26元/股调整为9.99元/股。
5.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5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死亡的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6.9648 万份予以注销。同时,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个人和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44.6345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合计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 291.5993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40%
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0%
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 30%
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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