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11 16:32:2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公司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本次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 会议按照召集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提案。本次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具体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 2025 年 7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六、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 2 层会
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宫殿海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四、 填写表决票、投票表决
五、 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 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 个月。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7.72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300 万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500 万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
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金 108,225-180,375 0.11%~0.18% 300-50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7.72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
股票股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9,251,600 100% 99,143,375 100% 99,071,225 100%
股份总数 99,251,600 100% 99,143,375 100% 99,071,225 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
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
持计划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并收到如下回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若未
来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注销事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三)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以上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