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9 20:07:32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可行权激励对象59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2,653,585份,行权价格5.77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6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管理骨干,包括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高层经理、中层经理;技术业务骨干,包括研发、产品、营销等核心骨干;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4.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49.48 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2,298.3334 万股的 2.53%。
5.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向万红 董事、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秦秀芬 高级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李美平 高级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简露然 高级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毛华夏 高级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财务总监
姚国全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毕 伟 总工程师 11.76 0.35% 0.0089%
王志刚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1918)
陈 婷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3323)
曾 增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何永刚 副总裁 11.41 0.34% 0.0086%
郑佩敏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袁绣华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李永华 副总裁 11.76 0.35% 0.0089%
管理骨干、技术业务骨干 3,185.19 95.10% 2.4076%
(共计 651 人)
合计 3,349.48 100.00% 2.531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 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24 个月、36
个月和 48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8.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4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30%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 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51 元。
10. 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单位 考核指标 考核目标
净资产收益率 ≥7.9%,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远光软件 净利润 较 2020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对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EVA >0
注:(1)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 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每个行权期对应的行权数量与其对应年度的组织绩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挂钩,具体如下: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组织考核结果
优秀 全额行权 全额行权 部分行权 全额注销
良好 全额行权 全额行权 部分行权 全额注销
合格 部分行权 部分行权 全额注销 全额注销
较差 部分行权 全额注销 全额注销 全额注销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全额行权,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以依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期权全额行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符合部分行权,公司可酌情 决定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额度,最高可行权额度不超过当年额度的 70%;激励对象考 核结果符合注销的,公司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相应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当年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