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宁新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09 18:13:2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宁新新
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的要求,对宁新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质押
公司股份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实际 是否为限售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股数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用途
名称 控制人及其 股 始日 日
(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至质权人 江西奉新
2025 年 为公司融
李海 含 20,000 股 办理解除 县工业园
是 1,160,000 否 7 月 7 11.87% 1.25% 资提供担
航 限售股 质押登记 区开发有
日 保
之日 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
议书》,约定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金额 937 万元借款,
为保证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李海航将其持有的 116 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累计股份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股东名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例 量(股) 限售股 流通股 限售股 流通股
比例 比例
李海航 9,769,710 10.49% 9,760,000 99.90% 10.48% 7,320,000 2,440,000 7,283 2,427
邓达琴 8,434,000 9.06% 8,190,000 97.11% 8.80% 6,300,000 1,890,000 25,500 218,500
李江标 5,268,321 5.66% 5,200,000 98.70% 5.59% 3,882,920 1,317,080 68,321 -
奉新县盛通企
业管理中心 2,224,000 2.39% - - - - - 1,668,000 556,000
(有限合伙)
合计 25,696,031 27.60% 23,150,000 90.09% 24.87% 17,502,920 5,647,080 1,769,104 776,927
历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质押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质押时间 质押权人 质押用途
(股) 比例
2025 年 7 月 7 日至质权人办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
1,160,000 1.25%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发有限公司
李海航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质权人 奉新县擎源智链供应链
8,600,000 9.24%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至业务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
6,190,000 6.65% 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结清止 发有限公司
邓达琴
2025 年 4 月 17 日起至业务 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2,000,000 2.15% 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
结清止 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3,100,000 3.33%
年 3 月 9 日止 宜春分行 保
李江标
2025 年 1 月 9 日起至业务结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2,100,000 2.26%
清止 宜春分行 保
注:奉新县擎源智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奉新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股份)
全资子公司,奉新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奉新国有
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及历次股份质押,系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及
经营所需提供质押担保,用于解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已达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股份的 90.09%,质押比例较高。若因为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累计出质
的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相关公告、股份质押合同等相关资料,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质押权人的资信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宁新新材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已达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 90.09%,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比例较高带来的控制权稳定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均为公司融资及经营所需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保荐机构对宁新新材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宁新新材839719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