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9:26:18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5-04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5 日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缺额 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为三年,在上述借款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借款的资金主要用于海南海药主营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建平先生、封多佳先生、田勇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补选一名独立
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邵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蓉)》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简历:
邵蓉女士: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学士,南京大学学士,沈阳药科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执业律师、江苏省教学名师。2003 年至今,担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2013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2021 年10 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目前兼任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药师帮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邵蓉女士从事医药政策法规教学科研,获国家教学成果和省教学成果奖项多项,是药事管理江苏省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学科带头人。
截至目前,邵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