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8:58:07
证券代码: 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陈特芳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特芳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
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7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3.49 元/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