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8:57:39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 2025-036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3.49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 7 月15 日至2024 年7月 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了 2024 年 8 月 2 日为授予日,以 53.99 元/股的价
格向 2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8.1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以 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4.3 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
计人民币 46,000,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发生分红派息事项,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情形,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该公式,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3.99 元/股调整为 53.49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