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9:37:34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43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2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保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53,80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41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53,382,03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4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42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42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42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周保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3,384,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1%。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周保平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保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费卫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3,384,1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费卫民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费卫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马春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3,384,1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马春茹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马春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常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3,385,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4%。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常江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常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胡凤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3,384,3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胡凤霞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胡
凤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9,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9%;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9%;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10%;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37%;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9,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9%;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9%;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10%;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37%;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9,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7%;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9%;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676%;反对 256,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37%;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8,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7%;反对 25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1%;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102%;反对 25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34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8,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7%;反对 25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1%;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102%;反对 25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34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5《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4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71%;反对 257,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0%;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974%;反对 257,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941%;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4%。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550,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3%;反对 256,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378%;反对 2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