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超卓航科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7-04 16:23:4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7 月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
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 17:00 之前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会议出席
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14:00 之前到达湖
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118 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处向工作人员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平台 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
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118 号,湖北超卓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 结 算 有限 责任 公 司上 海 分公 司 登记 在 册的 本公司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
会 议 主 持:李光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等。
三、推选计票人员、监票人员:两名股东代表计票、一名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案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3.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86242261L
企业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33 年 12 月 2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 张晓荣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上会),于 1981 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
历史沿革 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
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业务及人员信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人民币 68,343.78 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47,897.88 万元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 人民币 20,445.12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2 家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分布(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人民币 8,137.03 万元
涉及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上市公司)家数 3 家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2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5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末,上会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上会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1 次及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从业经验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 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册会计师 孙忠英
2019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艳霞 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7 年开始在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骏 审计项目,2002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