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6:24:04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2.60%。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 年 6 月 16 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将本次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2024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263,645.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最新总股本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事宜,详情请参见发行人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31)。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