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1:50:16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4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
3、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6.71 元/股调整为 6.36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由 7.22 元/股调整为 6.87 元/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发生《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四项规定,不具备激励资格,前述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572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6.36 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
利息之和。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32509 号)》,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首次授予的245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70.764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75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9.008 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10.37 元,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6.36 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为 6.87 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85.3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