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03 18:10: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统联精密 2024 年度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241,30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485,463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56,755,846 股。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513,376.90 元(含税)。
二、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
计算公式
(一)回购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3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485,463 股。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处理依据及计算方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6,755,846×0.15)÷160,241,309≈0.1467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以申请日(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7.57 元/股计算: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67 元/股=17.57-0.1467=17.4233。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7.57-0.15)÷(1+0)=17.42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7.57-0.1467)÷(1+0)=17.423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7.42-17.4233|÷17.42≈0.0189%,小于 1%。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的情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统联精密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