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锦江航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2 18:53:12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130,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锦
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1901 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4,12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85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060,494,478.8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131,400.00 118,372.14
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
2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87,118.00 87,118.00
司集装箱购置项目
3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3,500.00 3,500.00
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
总计 208,990.14
注:上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 115,431.45 万元连同累计利息收益 2,940.69 万元,共计 118,372.14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983,094,735.49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的结
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 产
产品 结构 是否构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产品金额 年化 品 收益
起息 化安 成关联
名称 名称 类型 (万元) 收益 期 类型
日 排 交易
率 限
招商银行点
招商银
金系列看涨
行股份 2025 保本
两层区间 89 结构 1.00%
有限公 年 7 89 浮动
天结构性存 性存 130,000 或 无 否
司上海 月 2 天 收益
款(产品代 款 2.27%
徐家汇 日 型
码:
支行
NSH08263)
2、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 89 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出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