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02 18:00: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B02-0072号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5
二、评估目的......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16
五、评估基准日......16
六、评估依据......16
七、评估方法......1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4
九、评估假设......25
十、评估结论......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0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 B02-0072 号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目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3,639.86 3,639.86 -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资产 9,295.57 20,263.45 10,967.88 117.99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9,079.04 20,263.45 11,184.41 123.19
固定资产 216.53 - -216.53 -100.00
资产总计 12,935.43 23,903.31 10,967.88 84.79
流动负债 13.25 13.25 - -
负债总计 13.25 13.25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922.18 23,890.06 10,967.88 84.88
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 23,890.06 万元,评估增值 10,967.88万元,增值率 84.88%。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 B02-0072 号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096114X2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 6 号 1 栋
法定代表人:姜桂宾
注册资本:25,582.92 万元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14 日
经营期限:2005 年 01 月 14 日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蓄电池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XCQK3H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 7 号综合楼一楼 A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