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重庆水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8:03:47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 渝水 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 渝水 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 渝水 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含税)3,77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896,23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第 8-00001 号验
资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424,528.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4,575,471.70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
号 项目金额 计投入金额
1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 394,708.96 170,000.00 170,000.00
2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29,457.32 19,457.55 3,930.12
合计 424,166.28 189,457.55 173,930.12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1、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募投项目原由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供排水)实施。现因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洋水务)吸收合并江 津供排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江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豪洋水务江津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
程 司 分公司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的实施主体变更后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 33,666.00 万元人民币(合并前)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股权结构 重庆水务 100%(合并前)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
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水
经营范围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
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资源管理;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豪洋水务吸收合并江津供排水后,其注册资本将调整为 72,346.74 万元,其中公司
持股 88.8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持股 11.18%。目前豪洋水务工商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穿透后全资子公司,变更后实施主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主体,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优化内部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有
助于强化主业聚焦与业务协同、提升运营决策效率及优化资源配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吸收合并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后新设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承接原有业务。
鉴于该募投项目的原实施主体江津供排水已不复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存在,其相关业务、资产及职能已由吸收合并方豪洋水务承继。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并符合公司整体组织结构优化后的管理要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豪洋水务江津分公司。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开立对应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五方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同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五方监管协议》为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所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