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21:21:32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经认真考察,认为苏凯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履职条件,拟推荐苏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办理与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的全部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职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继续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苏凯先生、董事郑波女士、董事王培玉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长苏凯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独立董事于震先生、独立董事林长鸿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苏凯先生、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独立董事于震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王培玉先生、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独立董事于震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于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集团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苏凯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王培玉先
生担任公司集团总裁,任期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并充分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属于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续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列示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王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李治
军先生担任公司集团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并充分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属于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续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列示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李治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中集团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简历,并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集团财务总监候选人属于现岗位任职人员的续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列示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李治军先生为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候选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拟聘任黄隆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拟聘任赵庚生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8 年 6 月 2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