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8:20:03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8,704.07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7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720.7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059.2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 ZA15998 号)。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 年 12 月,公司及保荐人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 53,387.00 53,387.00
2 新药研发项目 120,583.01 120,583.01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3,016.45 13,016.45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06,986.46 206,986.46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72.76 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8,704.07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近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实施
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8,704.07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